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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还有别的吗?”我问。
“有。有一件事,就是理查德·普莱斯的遗言。‘有点晚了。’你不觉得奇怪吗?”
“为什么奇怪?”
“周日晚上八点,他有位不速之客,是他认识的人。他请对方进来,然后提供了饮品。这个季节的伦敦,天可能已经很黑了——毕竟进入了冬季——但这个时间并不晚。”
“你认为斯蒂芬·斯宾塞在说谎?”
“我很怀疑。关于那通电话,他可能说的是实话。但这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,也许普莱斯指的并不是时间,也许他指的是别的什么。”
我们一边说,一边沿着菲茨罗伊街前进,把警车和犯罪现场都抛在身后。那辆带我们来的出租车还在等,计价器还在不停地走,司机正在看报纸。我们经过了来时的岔路口,前面能看见远处的汉普斯特德公园,还有里面的湖泊。又走了几步,我们来到玫瑰小屋,它确实是粉红色的,很漂亮,在它自己的小世界里,被灌木和花朵半掩着,所有的玫瑰都被剪掉了,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冬天。霍桑走上前去,按响了门铃,立刻引起了屋里的狗叫。
等了很久,开门的是一位八十多岁的男性,他裹了件可能是用擀面杖织出来的开襟羊毛衫,站在那里,就像皱缩在开衫里似的,用湿润的眼睛盯着我们。他头发乱蓬蓬的,脸上还有黄褐斑。没有狗的踪迹,它应该是被锁在某个地方,还在门的另一边吠叫。
“是费尔柴尔德先生吗?”霍桑问。
“是的。是有关谋杀吗?”他声音洪亮,这高嗓门不仅质疑一切,而且似乎怀疑一切,“我已经把知道的全都告诉警察了。”
“我们正在协助警方,如果您能抽出几分钟时间,我们不胜感激。”
“我会和你谈,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,我不会邀请你进屋。鲁弗斯不喜欢陌生人。”
我猜鲁弗斯就是那条狗的名字。
“听说你看到有人朝苍鹭之醒走去。”
“苍鹭之醒?”
“理查德·普莱斯的房子。”
“对。我知道他住在那儿。”老人清了清嗓子,“我刚到家,那个人就从公园过来了。我总是在晚饭后带鲁弗斯出去,不会走很远,就到保龄球俱乐部,然后再回来。让它方便……你懂的。”
“那你看到了什么?”
“我根本没看到什么。当时天太黑了,有人从公园走出来,拿着手电筒。”
“手电筒?”霍桑很惊讶。
“没错,手电筒。所以我才看不清他,光线照进了我的眼睛,他离得很远。”他指向大门,在苍鹭之醒的另一边,“那个时间点,也没有牵着狗,独自散步,我确实觉得有点奇怪。至少,我是没看清他的样子。”
“你确定是个男人吗?”
“什么?我不知道是男人还是女人。因为有手电筒,我看不清。”
“但你刚才说‘他’拿着手电筒!”霍桑很生气,他的眼中有怒意,嘴唇几乎抿成一条线。平心而论,亨利·费尔柴尔德确实有些令人恼火的地方。格伦肖探长形容他“有魅力”的时候,肯定是在讽刺他。
“我不知道是男是女,你也不必问他什么肤色,我已经告诉警察了。就在我要进屋的时候,看到了他,我没有多想,直到我醒来,才发现一切都乱套了,居然发生了谋杀案。”
“你什么都没听到吗?”
“你说什么?”费尔柴尔德用一只手捂住耳朵,不经意地回答了霍桑的问题。
“算了。最后一件事,时间你确定吗?”
费尔柴尔德看了看手表:“现在是两点五十分。”
“不是的,”霍桑提高了嗓门,“我是问你带狗出去的时间,你说大约是七点五十五。你确定吗?”
“肯定是七点五十五分。我总是晚饭后出去,而且我不想错过《鉴宝路演》,所以我到家门口时,看了看手表。”
“谢谢你,费尔柴尔德先生。”
“我想他们现在必须要把房子卖了。我得说,我不喜欢这种事情……我喜欢和平与宁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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