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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回头看了一下,鼻子里一响,似乎在嘲笑沈沅这差劲的准头,随即,它突然发足,淌过溪水径直朝沈沅飞奔过来。这畜生捕猎的算计极为精准,到了自己的使力范围中,便是纵起后腿使劲一跃,那黄褐色的肚皮,瞬间出现在沈沅前方的空中。
沈沅只觉得浑身僵住了,眼睁睁看着狼扑过来,手里握着石头,也举不起来。说时迟那时快,耳边「嗖——」的一声响,随即眼前一花,什么明晃晃的东西飞过,那跃过来的狼,被什么力道狠狠地往后一冲,竟然在空中翻转了个跟头,栽倒在离沈沅只有三五步远的地方。
沈沅这才看清,狼腿上插着一枝羽箭,直没到白羽的位置,箭头从另一边穿出来,直接把狼钉在沙地中,断骨从伤口戳出来,亮晶晶地滴下血。那狼身子弓着,呜噜呜噜叫着,试着挣了几挣,羽箭纹丝不动,而它估计撕扯到骨肉太疼,跟那只兔子一样,浑身痉挛但无力离开。
沈沅觉得双臂都软了,挣扎着回头一看,一匹黑马飞驰而至,马上的人在她身边停了下来,焦急地滚鞍下马,用身上的斗篷把她整个儿裹住。沈沅浑身都在剧烈地颤抖,听着耳畔那人哄孩子般的低语:「没事了,没事了。阿圆别怕!我在这儿。」又说:「那臭畜生吓唬你,趁它没死,我活剥了它的皮!叫它知道得罪将军夫人没好果子吃。」
沈沅抱住他:「别去,怪恶心人的。」又委委屈屈哭:「你怎么才来?」
杨寄觉得她真是倒打一耙,不由责怪道:「你怎么不问自己,为啥要来这儿?这可不是我们姑臧,这里指不定就有野狼,而且今儿只是一只,有的时候可是一群!」
「你看你,对我越来越凶了!」沈沅想着就后怕,哭得越发凶了。
「我要晚来一步,凶都没地方凶了!」杨寄刚刚本能地哄她,怕她害怕,这会儿担忧去了,后怕上来,脾气也上来了,气呼呼道,「骂你是轻的,我还要让你长长记性呢!」
他把那小腰身一抱,举起巴掌,在抽与不抽之间犹豫了片刻,沈沅的脸已经从他胸怀里抬起来,一点都没有刚刚害怕得发抖的样子,而是凶悍地说:「杨寄,你别得寸进尺啊!我听说到处都在传你会打老婆,还真能耐了?你打我一下试试?」
嘿,果然女人都是三天不打就蹬鼻子上脸的主儿,杨寄使劲地攒着怒火,把巴掌举了又举,在她屁股旁边晃悠,可被她那双毫不畏怯的圆溜溜的眼睛瞪着,看得见她眼睫毛上还湿漉漉的,他就是下不去手,最后,好容易积攒起来的一丝丝怒火,全数被浇熄了,只好一巴掌甩自己脸上:「好好好,都是我的错,谁叫我来晚了,还对你凶。」
沈沅嘴凶,见他居然打自己,又忙检查他的脸上有没有痕迹,边揉边吹,责怪他:「你干嘛?怎么在军营里形成了这样的坏脾气,非动手不可?不能好好说事?」
自己打自己,疼痛有限的,杨寄被她温软的手摸得舒坦,自然不吱声。过了一会儿,突然一把握住沈沅的手挪开,问:「那头狼呢?」
沈沅回头一看,溪水边的沙砾地上,残馀着一条血淋淋的狼腿,连骨带筋地咬断了,还钉在地上。循着血迹看过去,沙棘丛里匍匐行进着的是一头三条腿的狼,断掉的半条腿拖在地上,血和着泥沙糊在伤口上,瞧着十分瘮人。
杨寄挽了弓,想了想却又放下了,自嘲地对沈沅说:「放这畜生一条活路吧。也够狠的,知道不逃走就是死路一条,宁可受点痛,咬断一条腿,或许还有活路。」他似乎又想起来沈岭逼着他读的书,又文绉绉说:「这大概就叫『毒蛇螫手,壮士断腕,岂不惜其肌骨?所存者大也。』」最后回过头对沈沅笑道:「咱们也学着点。」
沈沅也颇觉得这些野物和家畜大不相同,此刻平静下来,说:「你倒是能耐,净和狼学,先学着驱狼为犬,现在又学狼这般对自己狠心——刚刚那一巴掌,现学现卖的是吧?」
杨寄叫屈:「姑奶奶,我手指甲都没弹到你身上,你倒骂了我这许久了。果然女人不能宠!走,回去上军棍!」见沈沅「噗嗤」展颜笑了,他也放下心来,这时才敢点着她的额头嘱咐说:「但是给我记住,一个人不许出去瞎跑,这里不是秣陵,甚至也不是姑臧,谁知道什么危险藏着?」
沈沅拉着他的手,娇声道:「知道啦!刚刚已经吓死了,你还来吓我!」杨寄给她摇得骨头都快酥了,抱上马说:「实在要想出来玩,也等我空了带着你。」
回到营地,等候杨寄的是一波又一波事务,他想着毡帐中的妻子,处置时不免有些浮躁,对着案牍手挥五弦,目送归鸿:「北边早已被我打得闭了气,连他们的皇帝都客客气气的,知道现在黄河之西全数在我手里,留他们在代郡周围苟延残喘。现在我不也正在巡查各处么,管叫敢侵袭我边界的胡人有去无回!」
他迫不及待处置好文牍,高高兴兴回去睡觉。灯吹熄了,外头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楚,巡逻士兵的脚步声,篝火「哔剥」的爆燃声,乃至其他营帐里喝酒吃肉摇樗蒲的动静,历历在耳。
杨寄翻个身去揽沈沅:「乖,我来给你压压惊。」然后「啵」地亲了一大口。
沈沅推了他一把:「动静小一点!这毡帐一点儿都不隔音!」原来也竖着耳朵呢!
在外头确实没有在家好,沈沅紧紧地抿着嘴,不肯发出一点动静,就连杨寄用力大了,也要踹他一脚,示意他别那么响。真是没劲儿啊!杨寄有些悻悻的,突发奇想道:「明儿闲着无事,我带你到外头走走。」
沈沅喜出望外:「真的?不会有啥问题吧?」
杨寄笑道:「不会!你男人现在可是这里的大将军。自从利用叱罗忽伐打了那样一场大胜仗,还有谁敢犯边?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名叫『原州』,已经到了当年所说的『萧关』,一边是贺兰山,一边就是黄河,还有沙漠环绕,易守难攻,是绝佳的地方。除了偶尔有狼,其他都在我掌控之中。就是狼嘛,看到我的刀与箭,还不乖乖退避三舍?」
他自也心痒痒。这段的巡查,边防安固,原州这地方又是特别,除非那被打得半死的北燕人敢冒死穿越沙漠,否则绝无偷袭的可能性。既然如此,何不寻块安静的宝地,供两人享用?
第二日上午,杨寄看完操练,匆匆把一应事务处置好,下午就对营中将官们吩咐道:「今日我单独去外头跑跑,不会很远,你们不用跟着了。」
这浮生里偷来的半日闲暇,自然要和亲爱的老婆一起度过。
「你跟着我走。」杨寄挤挤眼睛,指了指准备好饮水和干粮的马匹,「也算是独特的体验了。」
他的马载着两个人在如雪的沙漠中行进了许久,沈沅只觉得前路漫长,心里有些慌张,但只消朝后一仰,靠在杨寄的身上,那丝慌张便减少了。杨寄边漫不经心地吻着沈沅的秀发,边仔细打量沙面上的痕迹,突然,指着几个不清晰的蹄印说:「这是黄羊!」
他稍稍夹了夹马腹,马儿大概也感觉到了水草的气息,四蹄越发轻快起来。很快,野马和黄羊的蹄印越来越密集,还不时能够看到有鸟儿起落,果然,在越过一道高高的沙丘之后,一处草滩出现在眼前。草滩间蜿蜒着一道细细的流水,他们奔过去,俯首饮上一口,水甘甜清冽,浑身顿时轻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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