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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还有接他去对角巷的辛尼斯塔教授担任教学任务的天文学,但是天文学是纯实践课,没有教材。
在一年级的书单之中有一本书显得非常突兀,那就是《神奇动物在哪里》,这本书其实是保护神奇动物课的教材,而保护神奇动物课是三年级才开始的选修课。
如果有心细的小巫师,一定能理解其中的意味,它真正的名字应该叫《怪兽及其产地》,其中介绍了很多危险的生物,赛恩斯猜测霍格沃茨是在隐性的劝导诸位小巫师们重视怪兽的危险,把它作为必须掌握的知识来看待。
实际的讲,一年级的教材确实是非常入门级的内容,基本上都在讲理论,也包含念咒时的语调、发音,及挥舞魔杖的姿势力度的介绍,真正实际操作内容比较少,以魔咒课举例,其中都没有几条真正能称为法术的咒语。
这时候,赛恩斯自己选出的《对付多动和烦躁动物的基本咒语》,《糊弄麻瓜的简单法术》就成了很好的补充,当然,《糊弄麻瓜的简单法术》也真是在糊弄,都是如点火、荧光、标记显现这样的的简单法术。
其中的绝大部分所谓法术,都在赛恩斯还不知道魔法界存在的时候已经轻松实现过了,对,巫师们管那种不借助魔杖也不念咒语的方式叫做无声无杖施法。
那是一种高级施咒手法。
赛恩斯并不是在鄙视谁,也不是在自夸。
魔杖的存在是必须且高明的,读过《魔法史》就知道,其他生物,如妖精、家养小精灵、马人等等都有施法能力,且在某些方面比巫师更加便捷强大,但是之所以魔法界的主流仍旧是巫师,魔杖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无可置疑的。
十八世纪的第二次妖精叛乱的一个很重要的起因,就是妖精想要获得魔杖的制作及使用技术。
说到魔杖,在破釜酒吧安顿下来之后,他就将所有的魔杖都拿了出来贴身收好。
手上拿一根,四肢各有一根,以保证不论是任何姿势都能随时拔出一根魔杖在手。
变形术入门之后,他特地找来钢铁,变出魔杖壳,以保证不论是跌倒还是匍匐,尽可能的降低魔杖损伤的可能。
为了不那么显眼的携带多出来的魔杖,他特地穿上高筒马靴与大袖长衫。
“黑檀木与葡萄藤分别绑在左右小臂的内侧,鹅耳枥木与胡桃木分别插在左右长筒靴的外侧,从外形上完全看不出来。
辗转腾挪、窜高就低,翻滚躲闪,丝毫不影响灵活,每一根魔杖的抽取都迅捷丝滑,配合意念移物,基本排除被人逼成徒手的尴尬。
意念移物相当于悬浮咒与移动咒的组合,很是方便。
赛恩斯之前一直认为自己的超能力类似原力,其中很重要一个点就是它既有念动力表现,又有念动力初级应用中所没有的模拟多样性。
念动力虽好,也有它的不足,现在赛恩斯知道了自己的超能力其实是魔力,念动力的不足就在于它是魔力的粗放应用,不如魔咒来的精细。
打个不恰当的比喻,同样分量的魔力,直接粗放的使用,可能只能使一公斤物品悬浮,若是以悬浮咒的方式使用,可以浮起的物品质量可以几十几百倍,甚至成千上万倍的增加。
魔咒就像是一个精致而精准的机械,既可以帮你省力,又可以帮你完成更加精细的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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