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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桌盛食物的大盘子和其他桌没有太大差别,分量大多差不多,但品质更好。但主桌坐的人要少得多……这样到了最后,主桌的食物当然是吃不完的,不过这从不是问题,一场宴会吃不完的食物最后总会施舍给外面早已等着的穷人。
甚至其中比较好的部分,会被仆役们直接分了(不是同为贵族的侍者,是真正的仆役),就像主桌剩下的那些。
在路易莎的示意下,侍从为她分了一小块儿杏仁蛋糕。这块蛋糕很小,就是刚刚尝一尝的大小,两口就吃完了。这并不是侍从的怠慢,而是路易莎的习惯众所周知(至少在侍从中是这样),她习惯分到的食物恰好足够,而不是吃不完剩在盘子里。
虽说路易莎知道,最后剩下的食物不会被浪费。但一方面是华夏人对食物的敬畏,另一方面也是下意识排斥给别人吃自己的残羹,她一般都是吃多少要多少——公盘里没有取用的食物也就算了,自己盘子里吃剩下的算怎么回事儿?
这件事上她没法管别人怎么做,自己这样做问心无愧就行了。
路易莎吃下了杏仁蛋糕,喝了一点点甜葡萄酒——大概是喝习惯了,她现在也能喝一点儿口味清淡的优质葡萄酒了。不会觉得特别好喝,但佐餐时确实觉得有这么个饮料平衡味道还不错。
第一道菜就是这样了,这时的大型宴会都是这样的,第一道和最后一道都常见甜食。要说其中有什么差别,就看此时的营养学家、医生们的说法了。一般按照他们的标准,第一道往往是定义为‘开胃’的类型,就连配合的饮料也是如此。最后一道则恰恰相反,要‘关上’胃口。
第二道菜则是第一道菜的延续,同样是为了开胃的,是非常清爽的香煎芦笋。而这道菜之后,才是一场盛大宴会大鱼大肉的开始——第三道菜是小香肠和肉丸,第四道菜是配酱汁的烤鹌鹑,第五道菜则是镀金小牛肉。这里的镀金,当然用的是番红花,国王的宴会可不会缺少番红花。
这些菜虽然都合路易莎的口味,毕竟是按照让娜的菜谱做的,而让娜的烹饪风格又是在她的影响下形成的,不可能不合口味。但是,合口味不代表喜欢,更不代表这种菜一道接着一道上的宴会上,还能打开胃口、大快朵颐。
所以路易莎都吃很少,直到第六道菜,一道‘杂烩肉’,她才真正喜欢,吃了小半碟——这道‘杂烩肉’主要是阉鸡肉和鸽子肉,配菜是香肠、火腿、野鸡肉。烩好后还要浇汁,用的是一种清新鲜美,熬煮起来十分复杂的浓汤做的浇汁。
这道杂烩肉多种肉类的复杂滋味交织……禽类那种相对‘淡’的口味,和香肠、火腿的‘重’味差别很大。但因为调制得当,不仅不会奇怪,反而风味十足。再加上高汤浇汁,弱化了不同食材的差异,再没有任何一味显得突兀,真是十分完美。
看起来不只是路易莎一个人这样觉得,从这道菜上桌后,凡是品尝了这道菜的,往往会再要一次——纪尧姆都是这样,这可难得!要知道路易莎几乎没见他会在这类晚宴上将一道菜要两遍,主要是他这个人物欲很淡。体现在吃上就是‘好养活’,基本什么都吃,但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。
这道杂烩肉之后,酸樱桃酱烤全羊也不错,羊肉本身就非常鲜嫩,品质很高,烤的也好。不知道是如何提前腌制的,十分入味儿。更重要的是,酸樱桃酱配这样烤羊肉真的太适合了,那种清新的酸甜,完全中和了烤羊肉的油腻。
与之相比,之后第八道的烤飞禽拼盘(包括多种烤小鸟,如鸽子、山鹑、鹌鹑、野鸡、欧洲莺),和第九道的玫瑰露烩鸡就显得平平无奇了。尤其是后者,甚至有些难吃,是这一次宴会里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。尝了一口后,甚至自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都没法吃了,让人连着剩菜撤下了自己的盘子,换了一个新盘子。
路易莎是这样的,自己的盘子里有残菜的话,就会让撤盘子,这也是上辈子吃正经西餐形成的习惯。她上辈子时,正经西餐都是每道菜都有自己的盘子,而这辈子的西餐还没有发展出后世那么多讲究。大家从头到尾都用一个盘子,只不过盛菜的还有大盘子,每次一盘一盘端上来是新的而已。
第十道菜全烤乳猪倒是还不错,毕竟烤乳猪是非常传统的大菜了,就算没有路易莎的一些想法,此时的顶级厨师也能做的有滋有味,路易莎也愿意吃。只不过,这道菜本身就不在路易莎的偏好区,这就没办法了。
第十一道菜也是传统大菜,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‘传统’——辅以各种小菜的烤孔雀……这确实很传统了,是贵族宴席上经常出现的,不见得多好吃,只能说吃的就是一个稀奇。毕竟相较于其他禽类,孔雀还是比较稀罕的。
而且端上贵族宴席的烤孔雀还有一个讲究,那就是得保留生前的样子。一般拔毛、去内脏的孔雀,会在烤熟之后,再用糖之类的玩意儿粘上之前拔下的羽毛,这样想办法支撑着、直立在餐盘上,就仿佛是活着的一只孔雀了。
之前说,玫瑰露烩鸡是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,但其实这道烤孔雀路易莎根本不会吃——当然了,吃都不吃,也就没有‘吃不惯’的可能了。
想想吧,那些拔下来的羽毛,按照此时的卫生安全认知,肯定是没经过什么消毒处理的。或者说,就算经过了一些处理,看到这种像是生前或者样子的禽类,也很难有胃口吧?反正路易莎是下不了嘴的。
而等到烤孔雀这道‘看菜’上过,其实今天的晚宴菜肴也进入尾声了。之后四道菜,说起来不少,可都是甜品而已了——鼠尾草蛋奶糊、糖煮榅桲(要加入肉桂、松仁、洋蓟等同煮)、各色蜜饯,最后再以九色奶油蛋糕收尾。
所谓九色奶油蛋糕,就是正方形的奶油蛋糕实际并不是一整块,而是由9块小正方形蛋糕拼成。每块小蛋糕味道并没有本质的不同,但奶油裱花,甚至立体的奶油小人、小动物什么的会不同。也就是说,纯粹是造型的艺术。
嗯,造型艺术在此时的饮食中得到强调,实属正常。后世虽然也很重视事物的视觉表现,但此时会更加重视,因为此时受限于条件,味觉上的追求很容易碰到天花板(食材受限于地域,调味料也远没有后世精妙、复杂,烹饪手段也不成熟),退而求其次,就很容易从视觉上找新的突破点。
当然,这也和此时的贵族就爱追求视觉奇观,波及到了餐桌有关……路易莎入乡随俗,也难免搞这一套。
因为到了晚宴的最后,挑了一块小蛋糕后,路易莎是有些倦怠地用勺子舀着吃——吃蛋糕没有叉子,叉子此时还不是餐具,哪怕是贵族的餐桌上,餐具也就是一把刀子和一把汤勺。
这里刀子起到的作用其实和叉子差不多,可以将块状的食物戳起来吃。反而是其本来的分割作用,在大贵族手上不常见,因为大贵族都是有侍从先将大块食物分割成小块的。路易莎就可以用餐刀刀尖去叉蛋糕吃,不过那样太奇怪了,她宁愿用勺子舀。
也就是现在,虽然有所谓的餐桌礼仪,但其实也很简陋。具体到路易莎吃蛋糕,到底是用刀子叉着吃得体,还是用勺子舀着吃‘优雅’,也没有一个说法,也就随她了。
纪尧姆看了路易莎一眼,也让侍从为自己分了一块奶油蛋糕。小块奶油蛋糕也不大,纪尧姆三两口就完全吃进了肚子。然后他才又看向今天举行晚宴的礼堂中央,刚刚表演的节目——用馅饼等食物搭建了一座城堡,以演示他这次获得胜利的战争。
路易莎不太习惯这种利用食物表演的节目,但奈何此时这种节目多且流行,盛大晚宴上总少不了……不是超级大馅饼里藏活物,就是用蜜饯打仗什么的。相比之下,用食物构筑立体图景,依次展示多幅图景,从而说明一个故事(类似连环画),都还算好的了。至少这些食物没有损毁,用完了之后也是要施舍的,也就不算浪费了。
第228章穿越中世纪228
一般来说,路易莎很少在一场晚宴上呆到最后,这里的‘晚宴’并不是指普通的晚餐,而是盛大的宴会。因为这样的场合往往开始得迟,八点钟才开始是很正常的,而结束的更迟,一般都到凌晨了。
对现在作息无比正常的路易莎来说,熬夜到那么晚是很难受的。毕竟就算晚宴结束的比较早,能在凌晨一点钟前结束,之后洗漱收拾再花一些时间,最终休息时间耽误到凌晨两三点也很正常——而比熬夜难受更麻烦的是,可能会影响后续几天的规律作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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