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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血腥序幕三(第1页)

前面十三骑来时通过这个“墟市”,丁一很清楚,单是摆摊做生意的,就是不下二三十个档口,再加上那些零散行人,算算怕得上百人,对方不过死四个人,而自己这边只有五骑三步战,这个时候,胡山所想的,不是如何突围,而是什么“先生,走啊”,按他这么搞,大伙一定全死死在这里不可。

胡山想干的事很简单,就是用自己的命来给丁一搏个逃命机会,按他意愿,大约是活着的七人,就这么一个个用自杀式攻击,来让丁一逃生吧!问题是丁一要逃命,将面对的不是这三个手执铡刀的对手,而是上百占据了地利的杀手。再怎么自杀式攻击,冷兵器的对阵里,全无地利的七个人,能起多大作用?

于是丁一只能出手,他不能让胡山这么弄下去。

出手出的不是手,而是脚。

丁一左脚铲起一蓬沙土洒向左边的敌人,对方大吼一声在黄沙里斩出一道雪亮刀光;右边那汉子以为丁一要向左边进攻,拖着沉重铡刀向前冲出一步,却见丁一肩膀向右一闪,这汉子连忙把铡刀拦腰一扫;而丁一正对面的壮汉拖刀也向右边奔来;谁知道丁一向右一闪却没有移动脚步,只是肩膀一动之后,立刻向左边冲出三步。

此时正是左边那汉子的铡子重重斩落地上的时候,而丁一离他不过一尺,丁一毫不留情提腿向对方膝盖铲了下去,腿部膝关节下方是极为脆弱的,对方惨叫抱着反向弯曲的腿,而快速垫步向前的丁一,一记击打在对方喉结处的后手直拳,很快就解决了他的痛苦,喉结击碎或者不会致死,但因此引起气管堵塞窒息却是致命的,死人应该不会再痛苦——至少不会用惨叫来渲泄。

然后丁一踢起了那个被钉在地、仍在抽搐着的糖葫芦小贩的长枪,这是一把战阵所用的长枪,丁一回身没有抖什么枪花,只是向左一拔,格开对方举起的铡刀,然后一刺,正中咽喉;在对方捂住创口之前,丁一已闪电般拔出长枪,左脚向左半步,正好迎上最后一把铡刀,依然是向左一拔,一刺,正中左胸。

铡刀失手掉落之际,那两个汉子跪倒在地,捂着丁一留给他们的永远的伤口,咽喉中枪的那位倒是死得快些,那个左胸中枪的,便这么压在胸膛,无助地任血从指缝间溢出,他望着丁一从那糖葫芦小贩背心拔出长刀,插入刀鞘,仗枪高呼,他听不到丁一呼吼什么,他至死想不明白,他明明见着丁一,一拔一刺杀了他的兄弟,他提刀而来已然防着这一招,为何依旧会死在这一拔一刺上?直至到死去,他仍无法闭上眼睛。

这一拔一刺有个名目,就叫做“防左刺”。

它也无什么神奇,只是丁一在特种部队时,每天都至少练上一百次,十年就近乎四十万次;而来到京师这二个来月,每一天丁一都会练上四五百次,横竖也有上万次;如果一个刺杀动作,完成按照动作要领练上数十万次,它便变得这么快速、准确、干净利落,也就变得这么神奇。

丁一提着这柄长枪,将它从凉茶铺的老板的咽喉拔了出来,他很喜欢这把枪,硬枪,百多年后,戚继光的《纪效新书》提到的战阵之枪“凡长枪……腰硬根粗。”说的便是这样枪,而不是被后世神化的白蜡杆子,或者说白蜡杆子是属于江湖的神话——战阵之上抖什么枪花?便是千百条枪硬生生捅过来、捅过去,要的就是这种腰硬根粗的长枪,杀人的枪。

“弃马!向我靠拢!”丁一提枪向一格,拍开一个大约是练地躺刀之类的菜贩手里的菜刀,一枪扎进他眼窝里,拔将出来枪尖还带着一个眼球,这也没什么神奇,就唤做“防下刺”,只不过也是以前练过四十万次、在这大明朝也练习过上万次的防下刺罢了。

这个墟市各式人等装束的杀手已然逼近,马,跑不起来,没有速度的骑兵,不过是步战的肉靶,所以丁一喊令那些军士弃马,他一边呼喝一边杀人,杀了四个敌人,终于把被分割包围的七人,汇在了一起,只有七个人,还有一个骑在马上的军士,不知道是怕死还是精神崩溃,尖叫着策马狂奔而去,他很快就被那些杀手淹没,不知所踪。

“护!”丁一冷着脸瞪着想开口的胡山,提枪又捅倒了一个对手,再一次高呼,“向前!护!”在丁一的身后,是那个被马压着一条腿的军士,那个军士脸色惨白地说道,“大人,护个球毛啊,俺孙伟认命了,就他娘死在这里吧!你们快逃吧!”

丁一再一次挺枪向前,这一次,他挂彩了,对方用的秤砣,硕大的秤砣使的是流星锤的招法,尽管丁一在他胸口留下了致命的创口,但流星锤不是防左刺能防得了的,尤其当对方决心以命搏伤,脱手掷出时,丁一知道被那秤砣刮的的左臂,至少是伤了骨膜的,已然开始发肿了,但他扯下袍裾,缠在左臂上,依旧稳稳地握着长枪,用力一晃脑袋,甩下一块不知道是谁的皮肉,咬牙笑道:“老子没有扔下战友的习惯,向前,护!”

胡刀默然地站在丁一的左侧,而右侧是另一人被丁一仗枪救出的军士,接着是下一个,七个人,就这么护在自己袍泽身前,面对数以百计的敌人。

那一条腿被压在马下的孙伟,胸膛不住地起伏着,惨白的面上渐渐有个几分生气,他终于不再认命,咬着牙,奋力地挣扎,不时有一蓬蓬的血花飞溅过来,浇在他头脸上,带着生命的气息,或是他的袍泽,或是敌人的,孙伟不知道,但这方才认命的汉子,却禁不住淌下泪来,滚烫的泪水,比血更热。他知道是袍泽用命在护住他,是他那名动京师的丁大人,用自己的命在护着他这条自认低贱的贱命。

他抹着泪,咬着牙,握紧着刀挣扎,每一次蠕动都是钻心的痛,没有人能帮他,七个人拦下近百杀手,已经左支右绌了,哪里还有人手来帮他?但他终于从马尸下拖出自己的腿,出乎他意料的,虽然痛,但勉强还能站着。

“大人……”他哽咽着,提刀想替下丁一的位置。

丁一伸手把他拦在身后,一把扯开破碎的衣衫,任由赤裸的胸膛去面对刀剑:“看到左边没有?我们的兄弟!他的脚刚才动了!向前!向前!孙伟你妈逼快去把他拖过来!”他们向前,丁一腿上中了一刀,跪倒在地,同时也捅死了那个对手,然后他站了起来,一瘸一拐挺着他的枪,又向前迈了一步,“向前!”

他们没有料到今日会于此死战,根本就没有装备,连长枪阵都结不起来;

他们身上都有着淌血的伤,胡山有一条膀子已经提不起来,半身浴血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伤到哪里,更别提分担了大部压力的丁一,早已全身是血,不论是青色的长裤或是赤裸的上身,都已尽是深红;

但他们的后背没有伤;

没有一个人背向敌人而受创,没有一个人转身而逃;

也许他们会死,但致命的伤口,一定是在前方。

丁一抹了一把脸上的血,喘息着说道:“胡山退,孙伟上!执行命令!”他已感觉到胡山快要支撑不下去了。但丁一不想退,也许在文官、阉党、勋贵的谋划里,他可以妥协;也许为了建立自己的人脉,他可以无下限地贴上李贤;也许……有许多的也许,但在战场之上,对丁一来说,不存在也许。

这是他骨子里不能褪去的烙印,也许是他致命的缺点,或是优点。

丁一持枪的右手已经开始有点抬不起来,他很清楚这种痛感不是肌酸,而是肌肉拉伤。但丁一依旧站在最前方,他便如一杆腰硬根粗的战枪,可折不可弯。

胡山喘息拄着长刀,他没想过要面对这样的战阵,他认真地按丁一所要求的训练自己、训练新兵,心内却是以为效忠丁一才这么干的。所以一遇事危,他下意识就选择保得丁一活命,因为这样自己家小也就有个出路,他不在意豁出去这一百多斤。

但不是这样,跟他所想完全不是一样。

不论是丁一或是丁一平时教给他们——胡山心里很不以为然——的刺杀动作;不论是面对的敌人,还是浴血奋战的同袍。

他没有想过会这样。

脚边那个被孙伟拖过来的兄弟,挣扎着想爬起来,胡山单腿跪下,按着他道:“你想要什么?”

“杀、杀贼啊……”他微弱地说道,刚才在马上如投石机的弹丸一样被掷出,终究是让他伤势惨重,他虽然振作,虽然努力,但实在不足以爬将起来。

胡山抹了一把头脸上的血,解开皮袋喝了一口酒,然后把酒袋塞到这位同袍手里:“还能喝得了酒么?”

“能……就是困……”

“兄弟,慢慢喝,不要睡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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