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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契兄弟(第1页)

白天始终阴霾闷热,到了夜间,反倒起了凉风,夜风飒飒总算吹去了几分暑热。由于来了大批考生,广州的夜并不沉闷。即将走上考场的学子并不清楚太平景象下的波涛涌动,最多就是听说码头打了架,或是哪里闹了贼,但不会有什么危机意识,更不会认为这些东西和自己有关。

广州作为广东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,又是个重要商埠,吃喝玩乐的地方一样不缺,这是大多数县城乃至府城都无可比拟的优势。初入花花世界的学子,多半抵不过丝竹引诱,毅然投入温柔乡内,红袖添香不读书。

清楼里样子不太差的伎女,现在都是抢手货,歌舞饮宴通宵达旦。肥佬王住的地方,距离花街并不算太远,歌声与丝弦声顺着风,向院落里飘来。范进敲响了门,应门的依旧是肥佬王,不过态度上已经比白天沉稳了许多。

等走进院里,见林氏负手站在院中,样子颇为潇洒,但是模样似乎与白天有一些区别。天色太黑,也看不十分清楚,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。范进朝她一笑,将手上的东西一晃。

“买了些猪头肉外加一小坛烧酒,给你当点心。等到三更天,我带你去锦衣衙门,先让你和林凤见一面,算是我们给出的诚意。我说过,我这个人很讲究的,既然答应了做生意,我的诚意会先拿出来。”

肥佬王没让林氏上手,自己摆上杯著,又点了蜡烛,但是对女人的态度已经很冰冷,只朝范进道:“二妹三妹她们知道你有公事要忙,没留下,回你那小院去睡了,孩子也跟她们在一起。妹夫,我回房里去,你们说话,有事记得喊我。”

女子的兴致并未因肥佬王对她的冰冷而有所消退,提起酒壶各满了杯酒,双手捧起酒杯对范进道:“范公子,这杯我敬你!不管事情成与不成,你能让我见大哥一面,我就要先说声谢字。”

借着灯火范进才发觉女子跟白天的区别在哪,她的肤色变了。原本白皙的皮肤,现在变得蜡黄。这种黄很是病态,看上去仿佛是严重的肝部疾病患者,按这个时代的说法,称之为黄病。

不管多美的女人,变成这样的肤色都会大为减分,更何况黄病的传染性摆在那,男人看到她只会远远躲开,自然不会再有什么非分之想。如果不是白天见过,即便范进怕是也不敢和她同桌吃饭。

女子朝范进一笑,原地转了个圈,“怎么样?你让我易容,我就易容成这样了,除非是遇到疯子,否则没人想脱这样女人的衣服吧?”

“只要你自己不脱,就很安全。姑娘倒是好手段,短时间内,就能伪装成这个样子,当真是高手。”

“范公子过奖,我的手段比起公子来可是差的远了,下毒的把戏都被你戳穿掉,你才是高手。不过你这人没意思,我又没有把他们怎么样,只是骗他们混套房子住,你这样一说,我的上房就没有了只好住厢房,如果再住下去,他们说不定要报官捉我。咱们打个商量,你那院子能不能借我住几天?”

“房子的事,我们回头再商量。我娘子来过了?”

女子点点头,“她是来向我炫耀的,说你们两个走到一起有多艰难,又说有多恩爱,言下之意自然是让我放聪明点,要是招子不亮勾引她相公的话,就把我大卸八块。她身手很厉害,我现在这样子多半打不过她。”

“姑娘误会了,我让她来,是给姑娘处理伤口的。”

“伤口也处理了,很疼!”女子说着话,已经把喝了两杯酒,伸手抓着猪头肉就往嘴里送,边吃边道。“我知道她是故意整我的,算是给我个下马威,告诉我如果抢她男人,就会死的很惨。你的女人很美,本事也很棒,伤口弄的很舒服,比我们岛上的郎中还要好。而且她讲了很多东西……很有用,对我们来说,这些东西可以救命。做我们这行受伤是很寻常的事,很多人受了伤,本来不严重,但后来伤口莫名其妙就烂了,要么砍下来变残废,要么只能死。今天学了这些,如果我有命回去,就能把它们告诉自己的手下,这样就可以少很多残废也可以少死很多人。为了这么多人命,被她弄的很疼也不算什么,再说像那么好的女人,她怎么对我我都不会生气。最后她又告诉我,这些东西是你教她的。书生,我之前小看了你,要向你赔罪,这杯酒我敬你。”

“林姑娘客气,无非是懂一点不成气候的学问,不当如此。姑娘这么豪爽自是好事,可你不怕我在酒里下蒙汗药?官府中人无所不用其极,我虽然是白丁,但是也在巡抚衙门做事,按你们的话说也算鹰犬,咱们两下又有过节,这酒你敢喝?”

女子毫不犹豫地将酒一饮而尽,“我说过,我从小就是在药堆里泡大的,什么样的蒙汗药也瞒不过我的鼻子。再说范公子若想对付我也不用这么麻烦,把我带到锦衣衙门里一声令下,就算我有三头六臂,也是刀下之鬼,何必浪费些蒙汗药呢?我们有过节或许可以算做仇人,但是我们向来敬仰有本领的人,即便是对头,只要有本事,我们还是会佩服。所以我敬你,是敬你的才学,如果你骗我,我也会杀掉你,这是两回事。”

“很好,姑娘快人快语,这性格我喜欢,这杯酒喝着舒坦。”

两人各自举杯一饮而尽,林氏又丢了几片肉进嘴里,吃相很不雅观。范进遇到过的女子里,即便是胡大姐或是梁盼弟这样生计艰难的,见到食物时,也会刻意维持个体面,尽量让自己斯文一些。

只有林氏吃起东西如同抢饭,抓起肉就朝嘴里丢,吃相与那些码头上的苦力没什么区别。一边吃一边咋着嘴:“省城里的东西就是好,这肉卤的真香。在海上,可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。”

范进刚刚在凌云翼那里吃过饭,所以没怎么动筷子,只看着林氏一个人,把买来的三斤猪头肉消灭过半。等到肚子里有了些食,林氏才放慢了进食速度,范进这才道:“你很饿?”

“当然了,把戏被人戳穿了,就没人管我饭吃,当然会饿了。两个女人带着孩子去了你那,那头肥猪看我的眼神像看杀父仇人,守着他什么也吃不下。看到这猪头肉就像看到他被炖熟了一样,吃起来格外解气。再说我已经习惯这样了,在岛上不管男女老少都这么吃,像你这样斯斯文文的,早饿死了。”

“我听人说做没本钱生意的都是大碗酒大块肉的风光,没想到你们过的也挺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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