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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来信(第1页)

见两人走远,二月红问管家:“你觉得她怎么样?”

虽然没提名字,但是管家很清楚自家主人指的是谁,恭敬的道:“那位小姐知书达理,看得出家教甚好,只是跟您新收的那位徒弟不像是一路人。”

何止是不像一路人。

说白了,是天差地别。

一个面黄肌瘦、衣衫破旧,二月红一眼瞧过去就知道是从小受尽冷眼,因此小小年纪便野性难驯,青涩的面庞都挡不住他凉薄的眼神。

手段青涩也难掩出手时的毒辣,是个天生杀人的好苗子。

这种人,二月红见多了。

他也曾有过一段杀人越货、灭人满门的血腥过往,比起眼前这个眉目阴鸷的少年,那时的二月红心够狠也更硬。

陈皮一出招,他就知道是个生手,没受过正经训练,能有今日全靠他不俗的根骨、直觉以及丰富的杀人经验。

二月红见猎心喜。

除了自己,他已经很久没看见这么好的习武苗子了。

如果说第一次只当陈皮是个眼高手低的外生,第二次二月红则眼前一亮。

俩人只交手了一次,那次陈皮毛病一大堆,可第二次交手他再出招,身上就多了点二月红的影子。

要知道初次交手时为了不吵到丫头,他全程速战速决,下手快准狠根本没带指点的心思。

也就是说,这小子仅凭天赋靠着一次交手就吸纳了他的武功路数,短短一天就逼着自己改掉坏习惯,破绽少了,出手的风格也变得更为简练致命。

可以说陈皮来找他的第二面,才让二月红不觉技痒,毫不留情的又教训了他一顿。

至于性格。

二月红也不是什么好人,干这一行性子不够毒辣,只会害人害己。

有本事的人有个性不是件坏事。

尤其是发现他挨了自己两顿毒打后还敢继续上门挑衅,甚至第三天、第四天那股让人头皮发麻的杀意都没降下去,反而越烧越旺,人却一天比一天更冷静。

二月红就更满意了。

再仔细一打量,虽然年龄是大了点,但是长的不丑,勉强还算过得去,他一个唱戏的总会对颜值有那么一点特殊的高要求。

只是千算万算没算到这个被他相中的未来徒弟,居然不是孤身一人。

当小姑娘在墙头露出那颗毛茸茸的脑袋,他敏锐察觉到原本被自己敲打到精疲力尽的陈皮眼神瞬间就变了。

全身都紧绷了起来,看得二月红当时就想叹气,这不等于把自己能被人拿捏的软肋暴露给敌人了吗。

如果要收徒,那他上课的第一条就是教陈皮藏心,至少得学会在敌人面前不露痕迹。

让二月红意外的是——澄净明亮的双眼,衣服朴素又落魄,却丝毫没有穷苦人家的孩子该有的彷徨不安,更对红府上下的繁华安之若素,瞧不出留恋与艳羡。

陈皮不可能有这样的亲人。

更何况,她居然还识字。

这年头只有出身富贵的姑娘才会被疼爱她至极的父母起名掌上明珠,寓意极珍之宝。

这不是二月红有门第偏见,而是一个人的名字本就和他的出身息息相关。

好比陈皮,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出身市井,只他一个杀心渐起的眼神,二月红就能大致判断出他手里犯了多少条人命。

这样的人,怎么可能有一个叫明珠,眼睛也生的像明珠一样的亲妹妹。

但也正是如此,

管家中规中矩的补了一句,“虽说不像一路人,可能把一个跟自己无亲无故的小姑娘照顾的这般好,才显得二爷这位新徒有情有义。”

不错,这正是二月红心中所想。

干他们这一行的背信弃义、言而无信的人多了去。

就陈皮之前三番四次上门找茬的劣迹,他实在难以想象这种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居然也有软肋。

斗罗:百年传奇之我是尘心二叔  请皇兄,赴死!  万亿打赏金,我在抖音称王!  穿越七零小白花  我在星际教修真  说好只做师徒,复仇完就后悔了?  造化仙葫  重生后,真千金在恐怖游戏赢麻了  乱世出饥荒,我靠种田保江山  综影视:万人迷的传说  逆渊  年代娇娇下乡后被糙汉厂长追着宠  祭司大人略感疲惫  我在黄巾做首席军师  穿越农家,只想认真种田挣钱花  摸一摸就能修仙,还要脸干什么!  谁人不识君  好时节  龙归故乡  她发疯,他兜底,团宠谁都惹不起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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